当公权力不断扩张时,总有人提出一个看似理性的解释:
如果不是私人反抗过激,如果不是有人钻空子、挑战秩序,权力又怎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这个问题听上去很有说服力,甚至带着一种“冷静而成熟”的姿态。但它真的站得住脚吗?

先不妨顺着这个说法继续追问一句:
如果没有这些“问题私人”,公权力就不会扩张了吗?

历史经验几乎从未给出肯定答案。权力的扩张往往不是被逼出来的,而是被允许发生的。真正的问题并不在于有人是否反抗,而在于制度是否为扩权留下了空间,是否缺乏足够的制衡成本。当权力可以低成本地向前推进,它总会找到合适的理由。私人行为,在多数情况下,只是被选中的理由,而不是根本原因。

支持扩权归因的人常常会反驳:
那难道要放任少数人破坏规则吗?难道制度不需要应对最坏情况吗?

这恰恰暴露了逻辑的关键转折点。法治社会的制度设计,从来不是以“最坏的人”为标准,而是以普通理性人为前提。如果因为少数人的极端行为,就将所有人纳入更严密、更广泛的控制之中,那么结果并不是秩序的修复,而是责任的整体转移。守规则的人承担了额外成本,而权力获得了更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再进一步问:
如果私人反抗真的是问题的根源,为什么反抗总是出现在权力边界模糊或失衡之后,而不是之前?

在很多现实场景中,私人反抗更像是一种症状,而不是病因。它往往发生在救济渠道失效、规则不透明、权力难以被追责的环境中。把反抗本身当作扩权的理由,本质上是一种倒因果叙事,用结果去证明原因,用症状去合理化加重“治疗”。

也有人试图采取折中立场:
好吧,也许私人不是根本原因,但至少是触发点,总不能完全无责吧?

这个说法看似中立,实则依然回避了核心问题。真正值得审视的,从来不是“是谁触发了扩权”,而是扩权是否符合比例原则,是否具备可逆性。是针对具体风险的有限应对,还是一次性、永久性的权力前移?是否存在明确的退出机制、监督机制和责任机制?如果这些问题没有答案,那么无论最初的触发点多么“合理”,扩权本身都难以被正当化。

归根结底,把公权力扩张归咎于私人反抗,往往并不是一种中立分析,而是一种责任转移。它将制度设计与权力选择的问题,转化为个体道德或行为的问题,从而模糊了真正需要被讨论的对象。

一个真正中立的结论应当是:
私人行为可能被用来解释权力扩张,但几乎从来不足以证明它。决定权力边界的,从来不是个体是否“听话”,而是制度是否为权力设定了不可轻易跨越的界线。

如果一套制度必须依赖不断扩权才能维持秩序,那么问题很可能不在私人身上,而在制度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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