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中国某航空公司总队召开会议,决定对所属的自费飞行员展开专项模拟机技术排查,这一决定,在没有任何文件公式和任何书面理由的情况下,被立即执行,从7月17日起,命令7月底之前完成全部自费飞行员的排查,并不发布任何公示内容,通过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被排查飞行员进行秘密通报,由于没有任何书面公式,多方消息汇总后,称该公司有800多位自费飞行员,没有任何明确指向的情况下,排查人数为总人数的近60%,至此,一场通过率不足30%的,针对自费飞行员的清洗,拉开帷幕。
事件的起因众说纷纭,但是唯一的事实行为是在此次排查决定之前,航空公司在进行大规模的自费飞行员档案的整理和补充,要求全部自费飞行员补齐相关的档案材料,自费飞行员中很多人依据从业超过10多年了,档案材料在入职时就提交至公司。
由于没有任何文件支撑,所以流传的排查原因主要集中在3点:
1.自费飞行员大多数签订15年合同,因大部分临近合同到期,公司害怕集体离职难以管理,提前下重手鞭策。
2.民航局和中央巡视组开会时重点强调和批评该公司飞行员群体存在诸多政治问和档案管理问题,提出飞行员群体存在政治敏感度低以及档案缺失问题严重,自费飞行员尤其严重。
3.该公司某位领导被爆出全日制学历造假。
制度失灵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其他相关规定没有明确限制航空公司内部对飞行员进行法规要求之外的“技术排查”,但是以往的排查至少都基于不正常事件后的检查,虽然采用一人生病全家吃药的方式方法,但至少都有明确的技术问题引发的起因,但是这次却截然不同。
这次在未进行任何公开说明的情况下,组织大规模排查,连名义上的理由都不愿意拿上台面,连一个牵强的理由都不屑于给大家,说明制度的约束力,已经彻底失灵!
首先,无论传言的任何原因,还是明面上大概的原因,都不足以成为进行大规模技术排查的理由。
根据航空法等一些列法规,乃至公司的规章手册,都明确列出了飞行员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是相关部门和相关单位,飞行员档案的确实与飞行员本身没有任何关系和责任。所谓的政治问题更是子虚乌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其次,飞行员的“政治觉悟”与档案缺失,与飞行员技术能力有什么关系呢?档案q缺失,不去处理相关单位、部门和责任人,不去主动的帮助飞行员找回属于飞行员的技术资料和档案,反而针对飞行员进行大规模的技术排查,让人费解。
至此,可以说中国民航彻底进入了历史的拐点,此次排查之后,航空公司可以以任何理由组织对飞行员的技术资格排查。我想问,制度的意义是什么?法律的意义是什么?如果可以不经调查、不经审判和不经公开的处理和处罚一个人,或者因为别人的罪被连坐,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只要随意举报一个人有罪,我们就可以审判他且与他有任何不相关联系的人?
畅想未来
东航321事件至今无果,且民航业迎来了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两个绝对:绝对安全和绝对掌控,在民航业这类技术和实践行的行业中,这样的空洞的规定除了给从业者带来巨大压力之外,还能带来什么?
在每个飞行员一年要接收超过4000份各种类型文件的情况下,层层加码,扩大精神压力和运行负担,又能用多少精力去保障两个绝对提出的绝对安全呢?
在重压之下,不安全事件不仅未得到遏制,反而频繁的不断发生,我很难想象,今天这件由莫须有罪名引发的大规模技术排查不是因此而诞生的。
如果一个规定和要求注定无法满足,但必须被满足,那我们该怎么办?
只有且仅有一种方法,就是不断地在群体中切割其他小的群体,与所有事实上已经触犯或曾经触犯“要求”的人划清界限!以此来永葆大群体满足“要求”的纯洁地位。
难道我们又要上演一出早已发生多次的人间悲剧?父子相残,兄弟相争,亲人朋友之间互相检举揭发?以此才能尽可能的保证自身的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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