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来就是有罪的,带着前世的业障,破坏着人间的律法。

我有罪,在一片片沉默声中,我渐渐的把务实活成了唯一的天性。

我有罪,在一个被迫犯罪才能减少恐惧进而“正常”生活的环境里,我放弃了“对错”的关心,不再执着于“真理”的求索。

我有罪,为了逃避痛苦和恐惧,暗自承受着现实给予我的一切结果,尽可能的用群体认同的唯一标准生存。

我们每个人都在“犯罪”

当我的眼睛出现在大街上,无论头部以下是什么东西,无论头部以上是否被遮盖,我都会有意无意的凝视别人所有的行为,因为我不信任他们,他们必然是谎言的始作俑者!不信任在条大街上,从我开始,像瘟疫一样的迅速传播。

为什么他们不打灯变道?为什么他们实线变道?为什么他们汇入不观察?为什么转弯不让直行?为什么好像所有人都在违反交通法规?直到我看到了路口的穿着绿色反光背心的人,我才松了口气。

紧接着,我的眼飘过路口,进入了一条小街,四处是一片奔波和引车贩浆的喧嚣景象,我并不在意细节,我只是发现他们并没有任何的营业执照和许可,瞬间一股寒意顶到我的天灵盖!

天啊,他们为什么这样?他们的形象变成了魔鬼!好似在肆意的翻炒的血淋淋的心肝,再填入白腻腻的脑浆子,偶尔再有蝇虫在火焰上窜跳,活一派人间炼狱,直到我走过了转角,看到了“行政执法”四个大字,瞬间这些幻象便消失了,我心想:“真他娘的活见鬼了!”。

直到回到家,关上门,反手锁上,我的心神终于安定下来,但随之而来的是一片寒凉。

我终于明白,在一个人人都只能犯罪的地方,在一个人人犯罪却大多数人可能不受处罚的地方,那法律的执行者就有无限的潜在权力去管理所有人,这样的法律和制度,给予了执法者极高的“合理”权威,也就是无限连带权力,却给予了普通人极低的追求公平合理的可能性,因为他们承担着无限连带责任。

因此,这样的社会与其说是一个社会,不如说是一座天然且巨大的监牢,因为里面的人是早就是注定的罪犯,法律的明规则可以不被遵守,也间接因为他们本身就在监狱中接受处罚。那么监狱中的潜规则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大环境天然纳入到了小环境中,小环境又有天然隔离一部分大环境的能力。

就这样,在必须犯罪的压力之下,在已经是罪犯的监牢之中,我们必须遵守小环境中的规则,而不是大环境里的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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